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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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广州汇广广告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15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冒用殷雪军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殷雪军提交的《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广州汇广广告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办理的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商事登记的决定。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 020-39050952。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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