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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沙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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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的通知》(穗民〔2015〕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南沙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监督目标

  通过开展抽查监督工作,对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作、内部治理、财务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为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二、抽查监督主体

  (一)区民政局执法人员;

  (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镇街工作人员;

  (三)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含财务人员);

  (四)人大、政协代表。

  三、抽查监督对象、数量和形式

  (一)抽查监督对象。社会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纳入本年度抽查监督名单:

  1.被行政处罚或其他部门移交需查处的;

  2.未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

  3.未按规定进行重大事项报告的;

  4.因违法违规被信访、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关有记录且查证属实的;

  5.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6.登记管理机关在监管中发现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7.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不满一年的。

  (二)抽查监督的数量。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抽查监督的数量按照2019年12月31日前在南沙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监督。截至2020年8月底,全区社会组织共有575个,按比例抽查监督数量为不少于29个。为进一步掌握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本次共计抽查43个社会组织(见附件1)。

  (三)抽查监督方式。根据《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本次抽查监督采取现场抽查和书面检查两种方式,为了更直接了解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现状,全部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四、抽查监督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是否制定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内部治理,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按照章程进行换届工作;

  (三)社会组织自成立登记之日起1年内是否开展活动;

  (四)是否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

  (五)是否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和重大事项报告;

  (六)财务状况,包括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情况;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是否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八)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九)是否有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所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行为;

  (十)是否有其他违反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抽查监督步骤

  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01022日至10月27日

  1.组成检查小组人员。由区民政局执法人员、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所属镇街执法人员、项目承办方和财税专员组成。现场检查时视情况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若干名参加。

  2.相关文书材料的制作工作。包括制作《抽查监督通知书》《现场检查记录表》等。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01028116

  1.提前3天通知受检社会组织负责人,告知检查时间及检查内容。提前1天采用“短信通知+邮件发送+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与受检对象保持沟通,确保现场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到现场后,发出《抽查监督通知书》,由社会组织负责人签收。

  3.现场听取汇报,与个别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4.检查材料,根据《通知》规定,对有关内容的凭证和证明材料进行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0117日至1130日)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抽查结果,对被抽查的社会组织发出《抽查结果通知书》,抽查结果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广州市南沙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公示。

  六、抽查监督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提高配合意识。被抽查监督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抽查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本次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制度要求。检查组依据规范流程开展抽查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及时记录并成工作报告。

  (三)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要求。被抽查社会组织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及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纪洁如、梁运,电话:020-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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