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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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定于2020年9月10日在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行政中心举行《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涉及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符合下列听证会须知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参加听证会的,可于2020年9月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届时将根据拟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一、听证会须知:
(一)凡年满18周岁户籍在南沙区的居民或村民,登记地在南沙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听证人是本次规划修改核落实涉及的利益关系人或组织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必须遵守听证会有关纪律;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明;
(三)请参会单位及个人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蓝小姐,联系电话:3905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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