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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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申请单位是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用海位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南部;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和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包括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其他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围海用海中的港池用海和开放式用海中的航道用海;项目申请用海面积653.8880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申请用海面积605.044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48.8435公顷。此外,回旋水域和航道需要进行疏浚用海,申请疏浚用海面积513.4454公顷。项目填海造地用海和港池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疏浚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16个月。
二、公示时间:2020年6月24-7月3日。
三、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书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人:王清云;联系电话:39078025、39053927;电子邮箱:nsgtgh@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项目用海范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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