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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地铁十八号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字号:-

  因地铁十八号线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沙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和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规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拟定了《地铁十八号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意见期限:

  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30日)

  意见反馈方式:

  被征收人如有意见的,请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期限内向珠江街征收办书面提出。联系人:韦娴平;联系电话:39089331,39089336;地址:珠江嘉安花园嘉顺一街5号首层(珠江街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即3号保安亭旁),邮政编码:511462。

          广州市南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地铁十八号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地块(地段)的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共86个门牌,包括:万顷沙一街475号、万顷沙一街457-1号、万顷沙一街479号、万顷沙一街466号、万顷沙一街468号、珠江东路二巷40号、42号、珠江东路二巷32号、珠江东路6号、珠江东路8号、珠江东路15号、珠江东路17号、珠江东二路24-1号、珠江东二路24-2号、珠江东二路22号、珠江东二路26号、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2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4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5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5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2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2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302房(实际门牌三梯3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4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2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3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4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5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3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4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5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3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2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3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2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3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3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二梯4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301房(实际门牌三梯3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5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5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2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2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3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4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五梯5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2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2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3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4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5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401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一梯5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4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四梯502房、珠江东二路17号三梯401房、泰安横路三巷3号、泰安横路三巷4号、泰安横路三巷6号、泰安东路四巷6号、泰安横路18号、福安一街136号、珠江东二路17号-1铺、 珠江东二路17号-2铺、珠江东二路17号-3铺、珠江东二路17号-4铺、珠江东二路17号-5铺、珠江东二路17号-6铺、珠江东二路17号-7铺、珠江东二路17号-8铺、珠江东二路17号-9铺、珠江东二路17号-10铺、珠江东二路17号-11铺、珠江东二路17号-12铺、珠江东二路17号-13铺、珠江东二路17号-14铺、珠江东二路17号-15铺、珠江东二路17号-16铺、泰安东路20号、泰安横路24号、泰安横路27号、泰安横路28号、泰安横路30号、泰安东路四巷5号、泰安东路二巷3号、泰安东路四巷4号

  (二)地块规划用途:轨道交通              

  (三)补偿协议签订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

  二、补偿对象

  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历史用房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使用人。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本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第 (一)、(二)项补偿安置方式之一。

  (一)货币补偿

  按市场评估单价进行货币补偿,评估基准日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二)产权调换

  1.本项目可实行就近安置原则,在被征收房屋处于同一街道区域范围予以安置。

  2.对于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按照穗南府规[2019]2号《广州南沙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和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进行产权调换。

  3.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参照穗南开管办[2018]2号《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选择参照南沙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或置换安置房。

  四、搬迁补助费标准

  搬迁补助费:根据被征收人户籍人口数,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一次性补助,含搬家费、二次搬家费、电话迁移费、有线电视迁移费等搬迁涉及的费用),但每户搬迁补助费总额不得超过9000元。若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总额少于4500元/户的,按4500元/户给予搬迁补助费。

  五、奖励费用标准

  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按被征收房屋所涉及土地性质,分别按照穗南府规[2019]2号《广州南沙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和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和穗南开管办[2018]2号《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六、安置房源情况

  (一)现房房源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现有的产权自有安置房源共114套住宅,建筑面积总计7622.5671平方米,产权自有商铺共7间,建筑面积总计2437.1744平方米,具体如下:

序号

对应房号

建筑面积(㎡)

备注

1

嘉顺四街8号5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2

嘉顺四街8号5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3

嘉顺四街8号7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4

嘉顺四街8号7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5

嘉顺四街8号8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6

嘉顺四街8号9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7

嘉顺四街8号9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8

嘉顺四街8号10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9

嘉顺四街8号10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

嘉顺四街8号11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

嘉顺四街8号11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2

嘉顺四街10号3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3

嘉顺四街10号4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4

嘉顺四街10号6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5

嘉顺四街10号7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6

嘉顺四街10号8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7

嘉顺四街10号8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8

嘉顺四街10号9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19

嘉顺四街10号10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20

嘉顺四街10号1003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21

嘉顺四街10号1102房

67.5755

珠江街安置房源

22

嘉顺五街1号2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3

嘉顺五街1号3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4

嘉顺五街1号3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5

嘉顺五街1号4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6

嘉顺五街1号4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7

嘉顺五街1号5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8

嘉顺五街1号5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29

嘉顺五街1号6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0

嘉顺五街1号6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1

嘉顺五街1号7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2

嘉顺五街1号7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3

嘉顺五街1号8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4

嘉顺五街1号9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5

嘉顺五街1号9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6

嘉顺五街1号10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7

嘉顺五街1号11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8

嘉顺五街2号2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39

嘉顺五街2号3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0

嘉顺五街2号3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1

嘉顺五街2号4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2

嘉顺五街2号5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3

嘉顺五街2号5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4

嘉顺五街2号6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5

嘉顺五街2号6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6

嘉顺五街2号8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7

嘉顺五街2号9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8

嘉顺五街2号10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49

嘉顺五街2号1102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50

嘉顺五街2号1103房

67.3397

珠江街安置房源

51

嘉顺五街3号2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2

嘉顺五街3号2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3

嘉顺五街3号3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4

嘉顺五街3号3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5

嘉顺五街3号5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6

嘉顺五街3号6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7

嘉顺五街3号6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8

嘉顺五街3号7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59

嘉顺五街3号8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0

嘉顺五街3号8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1

嘉顺五街3号9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2

嘉顺五街3号9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3

嘉顺五街3号10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4

嘉顺五街3号11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5

嘉顺五街4号2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6

嘉顺五街4号3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7

嘉顺五街4号3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8

嘉顺五街4号4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69

嘉顺五街4号4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0

嘉顺五街4号5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1

嘉顺五街4号6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2

嘉顺五街4号7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3

嘉顺五街4号7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4

嘉顺五街4号8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5

嘉顺五街4号9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6

嘉顺五街4号11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7

嘉顺五街5号2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8

嘉顺五街5号2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79

嘉顺五街5号3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0

嘉顺五街5号3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1

嘉顺五街5号4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2

嘉顺五街5号4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3

嘉顺五街5号5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4

嘉顺五街5号6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5

嘉顺五街5号6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6

嘉顺五街5号8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7

嘉顺五街5号8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8

嘉顺五街5号9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89

嘉顺五街5号9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0

嘉顺五街5号10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1

嘉顺五街5号11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2

嘉顺五街5号11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3

嘉顺五街6号2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4

嘉顺五街6号2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5

嘉顺五街6号3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6

嘉顺五街6号3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7

嘉顺五街6号4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8

嘉顺五街6号5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99

嘉顺五街6号5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0

嘉顺五街6号6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1

嘉顺五街6号6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2

嘉顺五街6号7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3

嘉顺五街6号7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4

嘉顺五街6号8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5

嘉顺五街6号8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6

嘉顺五街6号9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7

嘉顺五街6号1003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8

嘉顺五街6号1102房

67.245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09

嘉顺二街3号201房

57.9661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0

嘉顺二街3号205房

58.7966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1

嘉顺二街3号302房

58.2448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2

嘉顺二街3号305房

58.7966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3

嘉顺二街3号401房

57.9661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4

嘉顺二街3号403房

58.5979

珠江街安置房源

115

翠碧街2号101铺

13.5708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116

翠碧街2号102铺

13.91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117

翠碧街2号103铺

14.5886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118

翠碧街2号104铺

11.5352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119

翠碧街2号105铺

11.8745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120

翠碧街2号106铺

1053.7138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121

翠碧街2号201铺

1317.9815

花语阳光安置区商铺


  (二)被征收人可选择期房房源,若选择期房房源的,在安置房分配前,根据确定的置换安置房面积,按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临迁安置补助费。

  七、其他

  本补偿方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7]18号)《广州南沙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和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规定拟定。现根据穗府规[2017]18号文第十六条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和房屋征收现场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被征收人如有意见的,请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期限内向珠江街征收办书面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韦娴平          联系电话:39089331,39089336          

  联系地址:珠江嘉安花园嘉顺一街5号首层(珠江街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即3号保安亭旁)                                  


  附件:

  1.穗南府规[2019]2号《广州南沙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和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pdf

  2.穗南开管办[2018]2号《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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