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来源:区商务局发布日期:2020-06-18【浏览字号:大中小】-
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引》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报指引准备材料。申报企业需确保申报材料与原件相符,加盖企业印章,纸质申请材料需按申报材料顺序排列后胶装,并于7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南沙区商务局。
附件: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引
地址: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E栋4楼
联系人:林灏弘 联系电话:39053842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