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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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穗南开人发〔2024〕4号)的规定,现开展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第三次发放)“免申即享”信息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申即享”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第三次生活补贴“免申即享”:
(一)已成功申领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第二次发放)。
(二)2025年8月至2026年9月连续在上一次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现户籍地为南沙区(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除外)。
二、确认方式
2026年10月14日前,登录“@南沙人才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入“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第三次发放)‘免申即享’信息确认”板块,按提示确认领取生活补贴及银行账户信息,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三、其他说明
已成功申领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第二次发放),但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人才,后续将开通线上主动申请窗口进行受理,具体指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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