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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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权、黄华坤、郭志勤、黄燕刁、郭旭华、刘连珍、麦静湘、廖汉垣、郭志刚、江友笋、陈壮生、黄良:
我局已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广隆村和善街75-1号房屋涉嫌违法建设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及委托送达等方式向你们有效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粤穗南综执(南)协调字〔2026〕第995号)(详见附件),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协助调查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调查通知书(粤穗南综执(南)协调字〔2026〕第995号)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4日
联系人:林博炜、严中华, 联系电话:020-8498957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附楼三楼(南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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