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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听证会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示

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发布日期: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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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尽快完成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南沙实际需要,按照职能分工,我单位组织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的规定,我单位拟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召开听证会,并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关: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二、听证事项:广州市南沙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三、听证会时间:2026年9月3日10:00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

  五、听证代表的确定

  1.听证代表的人数和选择: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总人数为11人,将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中遴选产生。

  2.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5)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听证代表的报名及遴选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公民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5-2号楼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单小姐;电话:15013210875),报名资料需于报名时间内到达,过时不再接受报名;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报名无效;

  (3)听证代表的遴选:报名结束后,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在报名的听证代表中选择,若最终报名总人数少于11人的,由听证机关邀请人员参加听证会。

  4.公布听证名单:2026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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