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送达当事人广州齿度义齿科技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字号 : -

广州齿度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5月15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穗南社先偿字〔2025〕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请你单位偿还我区社保经办机构已向你单位职工陈记春先行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814.8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5232.8元,合计76047.6元。

  因我中心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

  1.请你单位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中心偿还上述款项。

  2.如不服该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穗南社先偿字〔2025〕1号)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