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岗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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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岗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评定全过程技术服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询价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20-84992566
采购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项目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9078039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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