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南沙海事处持续强化明火作业安全监管
为扎实推进广东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南沙海事处持续强化辖区明火作业安全监管,严把明火作业报备关和作业关,规范船舶港内明火作业秩序,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近日,南沙海事处智管分中心执法人员通过远程手段核查发现,“长顺XXX”轮港内明火作业报备材料在未审查通过的情况下,仍开展明火作业。执法人员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要求该船停止作业并前来海事处接受进一步调查。随后,执法人员向其宣贯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和港内明火作业相关要求,要求作业人员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保船舶和周围环境适合作业,并在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作业。同时,要求船方学习观看舷外作业和进入密闭处所安全宣教视频等,再次提醒船方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接下来,南沙海事处将继续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积极做好港内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消除辖区水上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讯员; 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