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南沙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解读
2021年12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
一、出台背景
南沙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十三五”期间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促进金融开放创新,推动金融产业跻身南沙五大重点产业之列,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十四五”期间,在《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打造金融开放创新枢纽,并将《广州市南沙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列为全区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南沙注重遵循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南沙金融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发展大局中所处方位,贯彻落实国家级新区、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城市副中心等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全面规划未来五年南沙区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系统谋划出台《规划》。《规划》是南沙区“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时期南沙区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总体框架
《规划》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南沙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框架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和环境”,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南沙金融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主要是综合实力增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平台项目稳步推进、粤港澳金融加快融合;分析了南沙金融发展环境,详细介绍了国内外环境影响因素及南沙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阐述了南沙金融“十四五”期间的指导思想、未来五年南沙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发展目标,明确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核心节点、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关键支撑力量、金融开放创新枢纽为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分别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核心节点、健全匹配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现代金融业务、做优做强做大特色金融产业、优化完善金融发展空间布局、营造优质金融营商环境、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效能等七个方面的发展任务和措施做了详细规划。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大金融产业支持政策宣传力度以及做好规划任务落实和评估工作等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三、主要内容
《规划》紧紧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核心节点、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关键支撑力量、金融开放创新枢纽的发展目标,以服务南沙产业发展为主线,重点在以下7个方面实现新的重大突破:
(一)坚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核心节点。重点探索以科技金融、资本市场、新兴产业金融等方面合作,推动广州、深圳双城协同发展;在金融规则对接、机构互设、产品与服务互通等方面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依托国际金融论坛(IFF)、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中国风险投资论坛等平台,力争将南沙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对外开放合作、金融文化交流的重要名片。
(二)坚持聚焦南沙优势产业,健全匹配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南沙科技创新、高端制造、航运物流、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布局,结合科创金融和新兴金融的发展趋势,探索金融如何构建助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助推南沙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做大做强南沙本地金融机构总部、增强金融区域分支机构实力、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新业态发展等方式,多维度完善南沙金融产业生态系统;并通过增强企业信贷融资便利性、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以及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等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三)坚持创新发展现代金融业务,增强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围绕南沙八大特色金融,推动跨境金融、绿色金融、航运金融等业务创新发展。其中,通过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跨境资金流动等措施创新发展跨境金融业务,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通过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支持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前瞻性布局碳金融试点、建设绿色金融研究与人才培养平台等措施稳步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助力绿色产业提质增效;通过做大做强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吸引各类航运金融相关要素资源集聚、构建协调发展的航运金融生态圈等措施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强化南沙国际航运枢纽能级。
(四)坚持做强做优做大特色金融产业,打造多张南沙金融名片。围绕南沙八大特色金融,推动金融科技、期货交易、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产业发展壮大。通过加快培育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发展数字金融、优化配套服务体系等措施,打造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生态圈;通过建立完善的期货市场体系、创新期货市场产品和业务、助力打造风险管理中心等措施,打造完整期货交易产业链;通过建设千亿级融资租赁产业集群、推动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创新、发挥融资租赁促进投资功能、引导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等措施,夯实全国融资租赁第三极地位;通过发挥风险投资基金作用、打造面向国际的风投创投集聚区、完善股权投资激励政策等措施,提高股权投资培育新兴产业能力;通过推动商业保理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商业保理业转型提质、深入推进商业保理业监管等措施,引导商业保理规范健康发展。
(五)坚持优化完善金融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区域金融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加快推进“一岛一区一园”金融服务新格局,包括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打造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谋划优质期货产业园。另一方面,探索打造“一中心两功能区”特色金融功能承载区,包括携手港澳探索共建全球飞机租赁中心、打造南沙金融科技产业先行区、建设南沙供应链金融示范区。
(六)坚持营造优质金融发展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金融产业生态圈。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优化金融法制环境、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等举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七)坚持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效能,构建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从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体制、防范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多个维度,显著提升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南沙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