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四川远辰博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4-15
文章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刘泽兵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四川远辰博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2MAAGXF7216,企业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学院街62号,法定代表人:黄彦森)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503121526630171)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