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四川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3-11
文章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廖志祥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四川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WXQD5X,企业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金三角7层1号,法定代表人:吴继海)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47514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