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我镇于2023年10月16日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4401151032023005号)、2024年7月31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4401152024XG0037437号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779号),建设主体:郭顺标,建设位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马克南街240号,现建设主体向我镇申请注销上述建房两证。
经审查,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决定注销,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镇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