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工作船泊位扩建工程项目用海续期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12-17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工作船泊位扩建工程项目申请用海续期情况公示。

  用海续期申请单位为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以东海域,龙穴水道以西,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域;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1631公顷,其中码头用海(透水构筑物)面积0.3726公顷,港池用海(港池、蓄水)面积0.7905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为33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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