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书文书送达公告
广州六个煲农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我局向你单位(涉案违法建设承租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粤穗南综执(港)责字〔2024〕第979号),其后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涉案违法建设的建设者为陈秀丰。我局已于9月10日对陈秀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穗南综执(港)违建处字〔2024〕11号。
向你单位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粤穗南综执(港)责字〔2024〕第979号)作为行政执法中的过程性文书,未对您创设实质性影响的相关权利义务,故我局决定:撤销对你单位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粤穗南综执(港)责字〔2024〕第979号。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伊周(19010996504)、谢树松(19010996521)
联系电话:020-32010414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粤穗南综执(港)责字〔2024〕第979号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