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场景解决方案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12-18 文章来源: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南沙区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推进数字技术的深入发展和跨界融合,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场景解决方案征集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登记注册地在本区、依法纳入本区属地统计、主管税务机关属于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指南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

  (三)不接受联合申报,且申报单位不能与所申报的场景提供单位为同一单位。

  (四)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应与所申报的场景相关。

  (五)申报单位(含其正式员工)近5年内在所申请场景相关的数字技术方向拥有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不少于3件软件著作权。

  (六)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明细专账管理、单独核算。

  (七)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管理能力及资源。

  (八)申报单位需自行联系场景提供单位进行对接,了解详细业务需求,完善解决方案编制。

  (九)场景解决方案应具备可行性和技术、费用合理性。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项目统一采用后补助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单个项目总投入的40%且不高于3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一)解决方案申报书(原件,加盖公章,附件2); 

  (二)场景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现状、建设内容、项目团队、项目管理方式、财务管理制度、技术方案、预期目标、计划进度、前期工作基础、复制推广策略、后续运维保障、总投资预算、风险及规避措施等(附件3);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发表论文、所获荣誉、技术成果检测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社保等; 

  (五) 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时间在指南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内。

  四、申请时间 

  2023年度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场景解决方案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26日,共40个自然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五、申请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递交一式两份纸质原件。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大楼D栋2楼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咨询、投诉联系人及电话 :杨盛程 020-39053460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流程  

  (一)材料提交和审核。申报单位按申请材料顺序将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统一采用白色纸质封面),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提交至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单位的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信用中国”纪录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采用答辩评审形式。专家组听取解决方案申报单位的介绍,并针对解决方案中存在疑问的地方进行提问,完成方案答辩后,专家组从可行性、技术合理性、费用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三)概算评估。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核价机构对项目预算进行合理性审核。

  (四)名单审定。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第三方核价意见形成拟立项解决方案名单及其财政资助金额,按程序报批审定。

  (五)公示。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审定的解决方案名单及其财政资助金额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复核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立项。

  (六)签订任务书。公示无异议予以项目立项的,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场景提供单位、场景解决单位三方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依此开展项目建设。

  (七)项目验收。申报单位完成任务书约定建设内容,满足验收条件的,到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由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项目评审单位组织专家以现场查验和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八)资金拨付。验收结论为“验收通过”的,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给予办理财政资金拨付。验收结论为“验收不通过”的,不予以财政资金拨付。

  

  附件:1.2023年度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场景名单

          2.场景解决方案申报书(样板)

          3.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场景解决方案(提纲)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稿件: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