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大岗镇穗港智造基地中船中路南侧地块(DD04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成果的通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29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大岗镇穗港智造基地中船中路南侧地块(DD04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南沙新区自然资源规划与利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准(穗府(南沙)规划资源审〔2024〕8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大岗镇穗港智造基地中船中路南侧地块(DD04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通告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稿件: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