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南沙动态 > 热点专题 > 南沙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 > 政策速递 > 保护中小投资者

保护中小投资者

南沙区司法局15项制度创新成果获复制推广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建立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公开制度”“线上跨境公证服务”两项创新举措入选广州市政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第五批在全市推广实施的改革创新经验清单,“推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管理”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穗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法律服务新机制”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六周年制度创新15个最佳案例……一直以来,南沙区司法局坚持用改革方法破难题、促发展,敢闯“深水区”,善啃“硬骨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其中15项制度创新成果获得了复制推广,在推动南沙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一、行政复议与调解无缝对接,高效实现“化干戈为玉帛”

  “撤销申请时感慨万分,折腾一年多,积郁已久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想真诚地说声谢谢!”收到罗女士写的感谢信,南沙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全体成员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今年2月,南沙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收到一封从湖北寄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是这位罗女士所寄。原来,早在2018年9月,罗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因购房优惠服务费问题发生纠纷,认为房地产公司利用没有公示的虚假房屋原价及所谓优惠折扣等不透明不对称信息价外加价,违反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相关规定。之后,罗女士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都没得到满意的结果。

  行政复议和应诉科收到罗女士所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办理,全面了解情况。根据罗女士提供的线索,由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到被举报的房地产公司销售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询问现场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认为罗女士投诉举报的事项不成立,遂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罗女士”,最终利用“1+1+9+N”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花费60天时间,顺利帮助罗女士解决了积压一年多的难题。

  二、“1+1+N”粤港澳法律服务机制,助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

  4月20日上午,南沙区在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举行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法律支援服务中心揭牌活动,挂牌设立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法律支援服务中心。

  “我们经常会遇到企业家有跨境的专业服务需求,相信这个跨境的法律平台,正好可以为两地企业解决法律问题。”青创基地代表、晋辰投资顾问服务(广州)有限公司创始人表示,如果可以在这里免费或者以相对低的成本(如代理诉讼等复杂的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港式的法律服务,那对港企来说当然是个非常有意义的事。再加上香港的企业对内地的法律程序不熟悉,如果可以作为一个可信赖的对接桥梁, 而南沙作为大湾区的桥头堡和发展新区,也是非常适合港澳企业在此落户的。

  南沙区主动对标,建立“1+1+N”粤港澳法律服务新机制,为港澳青年及港澳青创企业提供了全流程、全方位的三地法律服务,为打造全国一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地贡献了积极的力量。截至目前,南沙区5个青创基地已吸引236个港澳青创项目团队(企业)签约入驻。

  三、首创出台18项措施,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2月2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新区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在未设立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缺乏责任部门的情况下,南沙区司法局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法治宣传“兜底”责任,率先出台《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南沙区司法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全省率先成立首个区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的作用。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联合体企业家代表库,积极动员、引导辖内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企业,获评省级法治文化示范企业的上市公司占比高达40%。组织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四位一体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格局。开展上市公司董监高法治培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措施》只有一个,那就是进一步健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综合保障机制,切切实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南沙区司法局始终坚持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勇立潮头,除15项制度创新成果获复制推广外,还高标准完成南沙区“七五”普法工作验收,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南沙区在法治广州考评中实现连续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第一,获市委通报表扬;南沙区法治政府建设获市政府通报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督查激励;区司法局、南沙公证处获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通报表扬;横沥司法所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东涌司法所所长李国红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下一步,南沙区司法局将继续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拿出“绣花功夫”不断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把南沙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国的大坐标系中来审视,立足率先、排头、先行的目标定位不动摇,奋力唱响南沙司法行政工作主旋律。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