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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在行动
深学细悟新《条例》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南沙区纪委监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培训

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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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6月5日,南沙区纪委监委在区行政中心C栋三楼大会堂举办“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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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住建、卫健、综合执法、法院、检察院机关纪委全体委员,开发区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区法定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区属国企纪委全体人员、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共计200人参加培训。

  “在使用纪律处分条例时,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自己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为切入点,通过条文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对“六大纪律”修订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进行深入阐释,帮助参训人员加深对《条例》中关于监督执纪问责新要求的理解,提升精准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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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南沙区纪委监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聚焦监督首责,分级分类多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共18场次,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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