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南沙动态 > 热点专题 >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整改落实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字号:-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3月16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进行了巡视。6月7日,巡视组向南沙区、南沙开发区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南沙区委、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丁红都同志先后2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近20次召开书记会、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充分运用和转化巡视成果,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加快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上来。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审议通过了《南沙区、南沙开发区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丁红都同志为组长,区长曾进泽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怕揭短亮丑,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强烈的责任心做好整改工作,并把整改问题分为区纪委直接办理、区纪委会同职能部门办理、区纪委监督职能部门办理三类,由区纪委进行全面跟进。在全区各级各部门2个月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巡视以来,立案审查1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人,移交司法处理5人,纪律处分11人,组织处理2人(1人予以辞退、1人调整岗位),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5人,拟立案审查5人,谈话提醒93人,对42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跟进,已办结36件。

  一、对“个别领导干部自律不严,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

  目前,南沙区纪委正在进行全面跟进,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查处。

  (1)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全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党政机关及其部门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对各单位“一把手”、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双集”部门领导、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制度。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预警。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建立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智能化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投资项目、市场监管、农村“三资”管理和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等全部纳入统一信息平台,加强实时监控和廉情预警,较好地发挥预防和监管作用。

  3)“零容忍”惩治腐败。定期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区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统一指挥反腐败工作,通过不断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增强惩治腐败的工作合力,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

    二、对“土地出让及管理仍存在个别违规违法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滞纳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07年12月至2013年9月,减免广州某石化发展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某电子有限公司滞纳金。

  (1)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减免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宗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滞纳金的3名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谈话教育;负责该项业务办理的时任国土规划局副局长已因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刑。对于减免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滞纳金问题,行政审批流程存在明显瑕疵。为此,对3名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谈话教育;分管该项业务的时任国土规划局副局长已因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刑。

  (2)坚决杜绝审批减免土地出让金滞纳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不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减免审批;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以及市《关于规范我市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问题的意见》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违约金。

  (3)从严规范土地出让制度。已制定《广州南沙土地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议事制度》,严格审议项目用地。制定并严格执行《广州南沙开发区出让(划拨)土地地价审定程序》、《广州南沙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广州南沙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广州南沙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实施意见》、《广州南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实施意见》、《广州南沙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地价评估审定程序》等文件,从严规范土地出让。

  (4)严格招商引资项目把关。在项目方制定计划书阶段要求企业对自有资金、融资渠道等进行说明及核实;在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过程中,要求企业在协议中承诺不出现土地出让金拖延等情况;一旦发现企业延缓、拖延缴纳土地出让滞纳金,招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控和督办。

  (二)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2.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变相返还某公司土地出让金。

  (1)严格土地管理。落实《广州南沙土地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议事制度》,制定实施《广州南沙开发区出让(划拨)土地地价审定程序》,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技术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进一步加强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确定土地出让起拍价,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据此办理协议出让和公开挂牌出让手续。

  (2)规范项目引进流程。制定《广州南沙新区产业招商(投资)项目引进实施工作流程制度》,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工作程序,制定招商投资协议范本,完善不可抗力因素等条款,提高协议书的规范性、科学性及严谨性。

  (3)组织全面排查。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梳理招商承诺中是否存在与土地出让金挂钩等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问题,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落实国家政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三)对“土地储备管理计划性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3.截至2013年末土地储备2年以上未供应地块数量较多。

  (1)积极盘活和消化已征地和收储的土地。截至2016年6月,我区通过加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及加快储备用地土地供应工作,整改盘活和供应了一大批储备土地,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后即可按照招商引资用地需要供地给具体项目。

  (2)加强土地储备规划。已制定《南沙区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并已纳入广州市土地储备规划。每年均编制年度土地实物储备计划,并按照计划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时序、效能管理。

  (3)完善土地供应计划。每年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国规委并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纳入全市的土地供应计划中,实现土地供应与开发建设进度紧密结合。

  (四)对“以租代征使用土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4.在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某农业用地出租用于建设旅游配套商业街。

  (1)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区国土规划局已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违法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处以没收,对违法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处以拆除,并处以罚款。

  (2)加强对国企的监管。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国企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建立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

  (3)坚持依法治企。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要求区属国企切实增强依法治企的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展土地经营管理;健全公司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土地使用的报批手续,杜绝违法用地事件的发生。

  三、对“工程建设管理存在违法问题”的整改

  (一)对“部分工程建设违法开展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南沙区某项目的地基与基础等工程

  (1)补充完善批准性文件

  ①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已补充办理的文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概算评审等。正在补充办理事项: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预算是在施工招标前由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经建设业主审核后确定招标控制价、报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按照当时的做法预算只进行了建设单位内部审核而未进行预算财政评审。目前,正在组织补充办理预算评审工作。

  ②该项目的主体结构土建、机电设备采购、装饰装修及建筑智能化、室外道路及配套、园林绿化等工程已补充办理的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概算评审等。正在补充办理事项:招标控制价已报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但按照当时做法,未进行预算财政评审。目前,区建设局正在组织补充办理预算评审工作。

  ③经查询档案和调阅资料,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档案中存有区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的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审批记录,但在复印提交给巡视组时遗漏,现已补齐并汇编成册。针对上述工作的疏漏,对复印、核对资料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认真细致办事,尤其要注重细节问题,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在用地报批方面,严格执行2016年4月印发的《南沙统筹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指南》,确保在招标前完成用地报批工作。在概预算评审方面,针对巡视发现的概预算评审问题,2016年6月27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7月14日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概、预算评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概预算评审工作进行了整改。在招标备案环节,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限价设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限价设置的补充通知》要求,以预算评审为基础,确保招标控制价不高于财政评审的施工图预算,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在招投标监管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取得用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预算批复、招标控制价批复,具备相应的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性审查的证明文件等,方可开展施工招标,对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不予备案、不予启动招标。

  2.关于南沙区某综合用房项目一期工程

  (1)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在前期了解核查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进行正式的谈话提醒。

  (2)补充完善批准性文件。目前,该项目用地手续已经补充完善,已取得用地批准书;概算批复已补充办理,完成概算评审;经查询档案资料,预算在招标前已由设计单位编制,代建单位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按当时分工经项目业主盖章确认、报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发布。

  (二)对“部分工程建设违规追加预算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南沙区某大楼工程

  (1)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区建设局约谈项目建设单位、概算编制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的13名有关经办人员,核实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就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和出具廉洁承诺书,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2)加强结算审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完成剩余标段的结算工作。在推进标段结算工作的过程中,严格审核工程量和单价,控制结算价,争取将标段结算后工程增加费用控制在原中标合同金额的5%以内。

  (3)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针对上述项目工程变更等问题,我区在巡视组巡视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加强项目投资控制。2011年11月印发了《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完善了《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在项目立项、财政评审、资金拨付、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方面对政府统筹投资项目预算控制进行强化,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4.关于南沙区某安置区一期工程

  (1)对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进行处理。本工程违规追加预算的重要原因是分管工程的土地中心副主任没有认真履行分管领导责任,对追加预算审核不力、把关不严;工程管理部经办人、工程管理部部长对工程的管理、审核存在管理缺失责任。当时,分管工程的土地中心副主任因违法违纪被判有期徒刑。

  (2)严格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按照可研对应估算、初步设计对应概算、施工图设计对应预算的原则推进设计工作,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概(预)算并送财政评审,并在财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投标限价。

  (3)严把工程建设设计关。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严格把关,避免出现错漏项,以利于工程造价控制。严格按《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管理办法》及《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并做到结算不突破预算、预算不突破概算,概算不突破估算,确保项目总投资可控,并由此规范招标工作。

  (4)加强内部监督。土地开发中心通过内部的计划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变更、概预算、结算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与审核,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作,确保结算不超概预算,概预算不超估算,实现了内部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

  (5)严把法律关。聘请法律顾问,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含补充合同)从严把关,提出法律意见,严控法律风险。

  (三)对“以概算评审代替预算评审,虚高招标控制价,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没有严格执行财政评审关于工程建设概算评审和预算评审要分开的制度要求”

  区评审办制订了有关调整南沙区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流程的方案,要求概算、预算评审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财政投资评审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流程,严格依法评审。2016年6月30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流程的工作方案》,对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

  6.关于南沙区某综合用房项目

  (1)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正式的谈话提醒,此外,做好下一步的检查整改和处理工作。

  (2)对具体问题的整改。一是关于“概算评审代替预算评审”问题的整改。已要求建设单位尽快送审涉及的综合用房项目施工图预算,完善有关预算评审程序,力争1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二是关于“虚高招标控制价”问题的整改。项目现场施工已基本完成,基建办将加快推进结算工作,并对结算造价严格控制,计划于2016年12月完成结算评审,确保项目结算后工程费用不超概算、投资可控。

  今后,南沙区将严格执行概算、预算财政评审,在预算评审批复金额内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招标控制价和确定下浮率,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防止工程项目建设因概、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不严谨或评审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7.关于某大道绿化升级工程

  (1)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责成对出现的问题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目前已在前期了解核查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理,责成写出《廉政承诺书》。

  (2)严格工作程序,从源头上杜绝招标限价虚高现象。根据区财政《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6月27日开始,区农林局对所有新开建设项目都要求经过区财政的概算、预算评审环节。按照新的评审程序,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虚高招标限价的现象

  (3)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工程招标限价设置符合程序。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招投标管理制度》,对重大工程的立项、招标文件、限价等环节都通过集体讨论,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对“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某公园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责成写出《廉政承诺书》,若涉及到利益输送问题,将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同时,在已出台《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更好地规范了招投标的细节,制定了《南沙区农林局12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南沙区农林局1200万元(不含)以下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南沙区农林局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南沙区农林局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南沙区农林局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招标文件范本》,并按相关规定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使得招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区纪委结合廉洁南沙新区建设,将公开招标项目纳入区纪委廉情预警系统,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

  9.关于某海堤200年一遇加固达标工程、某水闸重建工程等水务工程项目

  (1)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责成区环保水务局对招标代理单位以及投标报价相近的9家投标单位代表进行约谈。经过约谈,各投标单位表示是从交易网站获知招标信息,并独立进行投标,并未与其他单位进行接触,没有借其他单位资质挂靠,也不了解其他单位的投标情况。各单位表示对项目设置的招标条件和程序方面并无异议。同时,对两宗项目涉及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有关人员以及当时的有关经办人员进行调查了解,要求他们对当时的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说明,上述有关单位和人员表示,其参加有关工作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未曾参与和组织围标串标行为。区环保水务局对上述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各单位及人员加强工作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招标信息,若发现有可疑情况,必须立即向区环保水务局以及我区招投标主管部门上报。

  (2)细化招投标指引。制定各类项目招投标流程图,明确各个阶段的流程、时限、人员权限等,提高招标程序规范化水平。优化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范本,严格审核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分细则等,避免设置可能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3)改进工作流程。在招标文件中给出相关招投标工程的详细指引,取消集中现场踏勘,踏勘改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必要时招标方现场人员予以适当介绍和支持,避免投标人及相关各方过多接触。取消集中答疑,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答疑。

  (4)开展宣传监督。组织小额企业库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企业宣讲活动,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用合同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并对其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对委托招标代理的项目,凡是有组织围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对“个别干部使用上仍存在不严谨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个别领导干部使用把关不严”

  目前,南沙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正在进行全面跟进,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某同志在调入南沙区前工作调动和晋升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对区外调入人员,认真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调入人员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调入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对某同志未履行破格提拔手续以及任免审批表中的笔误情况进行了核实,严肃批评教育了产生笔误的归档经办人,再一次全面审核全区干部档案,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对区某管理中心某干部在任职年限不足的情况下获得岗位晋升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任免干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提拔任职的干部,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和任职年限,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同时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确保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更加严谨规范地执行。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把岗位条件审核关,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干部身份),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以及符合规范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标准,提升能力素质,更加熟悉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原则和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档案没有整理成册”

  经核查,我区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按归属分了5个类型的管理部门:1.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幼儿园)的事业编制教职员人事档案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2.区卫生局下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医务人员人事档案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3.各镇街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事档案由各镇街统一管理;4.区公检法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事档案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各自保管;5.其它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统一管理。区人社局负责管理的人事档案共有464份。其中:按最新人事档案整理规格(A4版)已整理420份,未整理44份(其中,11名为新进人员,4名为新移交市质监局机关工勤人员,3名为自主择业军转干,26名已故、退休人员)。

  针对以上情况,一是由区人社局委托有资质的档案整理机构对其保管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已于7月底完成。二是由区人社局督促、指导其他四类人员主管单位及时对所保管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南沙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的要求,痛定思痛,以刮骨疗伤的勇气,狠抓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更规范的秩序上、更高效的制度保障上,把各项工作顺利推向前进:

  一是扎实做好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对正在办理的和尚未办理的信访举报件抓紧办结和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抓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促限期整改;对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推诿扯皮,存在不支持、不配合、不落实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坚决问责,严肃执纪。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第六巡视组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土地管理方面,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用地的意识,严格落实国家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规,坚决防止返还土地出让金、以租代征用地等违规行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建设,每年编制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对全区储备土地和闲置土地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动态调整土地储备和供应节奏,提高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的时序,降低土地储备成本,提升土地管理效能。在工程建设领域,修订完善南沙区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计划管理与项目审批、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财政评审和资金支付、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结算及决算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同时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规范设置资格条件、完善评标办法、加强企业资质管理等环节入手,严禁招标人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格资格审查,最大限度地限制投标人围标或串标行为,建立依法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在干部管理上,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为基本遵循,严把选任标准,严守选任程序,科学规范选任工作,选优配强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切实做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探索干部激励机制,扩大人才引进渠道,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区开发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深入推进廉洁南沙新区建设,实施《关于建设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的意见》,继续巩固“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成果,积极稳妥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积极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平台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把坚决正风肃纪与推动干事创业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建立完善廉政防控机制,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双集”部门领导、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4986949;邮政信箱: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邮编511400);电子邮箱:nansha@gdxf.gd.gov.cn。


中共广州南沙开发区工委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
                                                                                                                                                                           2016年8月31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