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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南沙区委第七轮巡察暨第六轮对村(社区)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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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四届南沙区委第七轮巡察暨第六轮对村(社区)巡察近期完成反馈。

  4个区委巡察组及6个区委对村巡察组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开发区金融局、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龙穴街等7个单位党组织及东涌镇细沥村、长莫村、庆盛村、三沙村、东深村、鱼窝头社区、天益村、鱼窝头村、大同村、太石村、黄阁镇莲溪村、港湾街鹿颈村、龙穴街龙穴社区等13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有关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各单位巡察反馈会议。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简称《南沙方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服务开发建设大局,在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同时,反馈严肃指出了各被巡察党组织在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有的站位不高,创先争优劲头不足;有的过紧日子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有的服务企业积极性主动性不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有短板。对村(社区)巡察也发现有的村级党组织还存在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三资”管理不严谨、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村(社区)巡察反馈的问题,镇(街)党(工)委要系统梳理、举一反三抓好系统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完善各项机制。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推动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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