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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部署

南沙区:三个机制巡审融合 推动巡察提质增效

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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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南沙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区属两家公立医院党组织探索开展“嵌入式”巡审融合,建立三套机制,为巡审融合提供有效载体。在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巡察监督为主导,巡察组和审计组相互融合,优势互补,既依法依规依纪独立开展工作,又注重加强协作配合。

  一是建立巡前信息沟通机制。巡察进驻前,巡察办与审计局提前协调沟通,由审计局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如:巡前历年审计报告显示,区某医院在津补贴发放、公车管理使用、财务预算执行、财务内控管理、药品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组将以上问题作为本次审计工作重点之一,审计该类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医院是否建章立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建立巡中信息会商机制。巡察组与审计组建立“日报告—周总结—重大事项及时会商”机制。每日下午,巡察组联络员向审计组收集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将巡察组的工作重点向审计组进行通报;每周四下午,巡察组与审计组召开巡审会商会,由审计组向巡察组书面报告当前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关注焦点,双方围绕重点焦点问题进行充分会商,深入分析,明确问题性质和涉嫌违反的政策规定;有重大问题需知会对方或提请对方协助时,双方及时会商研讨。根据双方会商结果,巡察组将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资金往来、“三公”经费支出、医药耗材采购、固定资产处置、基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交由审计组进行充分印证,深入查找存在的具体问题及相关政策依据;审计组将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移交巡察组组织专人作进一步核实,实现巡审双方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和业务互补。

  三是建立巡后问题共享机制。通过巡中信息会商,巡察组和审计组就发现的重点焦点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成果共享,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分别写入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双方按程序进行上报和反馈问题,并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巡审融合工作的闭环管理。

  通过对区属两家公立医院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共发现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风险防控、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处置、医药耗材及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重点问题24个,移交问题线索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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