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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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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20年4月,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二村对上级下拨的“老人活动中心”等27项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当,工作懒作为,大量资金沉淀未使用,其中沉淀两年以上资金达46万余元,被上级调回专用账户。时任南顺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梁坤明对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重视,工作不担当、不尽责,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梁坤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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