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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南沙区纪委整治“四风”问题曝光台(2019年第十二期)

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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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一村村委会原主任霍祥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9月至10月,时任南顺一村村委会主任霍祥福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吴伟良以参观学习的名义,多次组织党员、生产队长、理财小组成员、镇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外出旅游,对没有参加旅游的人员则发放现金补贴,共产生费用110798元,全部在村经济合作社报销。霍祥福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外出学习之名,公款组织外出旅游,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霍祥福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8月12日,霍祥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二、越秀区东山街道办事处调研员黄奕清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27日至28日,越秀区东山街执法队以外出培训的名义,委托旅行社安排组织该街道39名协管员前往广州从化广东温泉宾馆游玩。整个行程仅在出发前由执法队负责人做了简短讲话,其它时间均自由活动。事后,执法队补做了《签到表》并将活动费用27622元以城管业务知识培训费的名义在街道公款报销。时任东山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调研员黄奕清审核同意了公款旅游的方案并参与了该项活动,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黄奕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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