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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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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刘海鹏、四级主任科员卢纪明和大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袁源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2月,刘海鹏、袁源、卢纪明三人在对口帮扶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购买手机费用8964元。2018年7月至8月,刘海鹏、袁源、卢纪明三人还存在违规挪用扶贫工作经费报销私人餐费问题,共计1890元。2020年7月,刘海鹏、袁源、卢纪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二、增城区小楼镇黄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骆国强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和追收扶贫资金不力问题。2012年,骆国强在担任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会同他人虚构项目申请扶贫资金40万元用作拆除村民张某青两个养猪场的周转资金。在担任黄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广州佳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2017、2018年支付黄村村的“双到”扶贫项目返还款10万元不积极追收,2019年1月区委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仍不积极整改,直至2019年12月扶贫项目返还款才支付到位。2019年12月,骆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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