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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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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四届南沙区委第九轮巡察暨第八轮对村(社区)巡察近期完成反馈。
5个区委巡察组及6个区委对村巡察小组分别向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党组织及榄核镇坳尾村、大坳村、九比村、墩塘村、平稳村、顺河村、上坭村、万安村、下坭村、甘岗村、绿村村、子沙村、榄核社区,黄阁镇大井村、大塘村、南涌口村、东里村、留东村、乌洲村、黄阁社区等20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有关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分别参加各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服务开发建设大局,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同时,反馈严肃指出了各被巡察党组织在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有的履职尽责不够,有的开拓创新干劲不足,有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村巡察也发现有的村级党组织集体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村(社区)巡察反馈的问题,相关镇党委要落实镇、村(社区)同责,系统梳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完善各项机制。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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