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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2-05-12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政策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
政策要点(以政策原文为准)
1. 符合一定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受岗位条件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求的限制。
2. 港澳居民聘用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待遇。
3.高层次急需紧缺港澳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可按程序申领“人才优粤卡”,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和便利服务
区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方式
020-39910578
受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4楼405室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