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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资金

政策要点和咨询信息表

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政策名称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人社规字〔2019〕3号)

政策要点(以政策原文为准)

1.紧缺技能提升补贴。南沙区户籍劳动者、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参保满3年的非本区户籍劳动者考取广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给予1000元补贴。

2.高技能人才奖励。对南沙区户籍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最高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对获得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对获得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

4.创业(示范)基地补贴。对经区人社部门新认定的创业基地,认定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创业基地达到示范基地标准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

5.就业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主要是面向区内劳动者,尤其是重点援助就业群体,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同等享受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区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方式

020-34684062

受理地点

申报单位登记注册地/申报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万顷沙镇: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三楼劳动保障中心就业创业培训311室;

黄阁镇: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一楼政务中心综合窗口8号-12号;

东涌镇: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栋二楼政务中心16-17号窗;

大岗镇: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三楼劳动保障中心307室;

榄核镇: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47-55号一楼劳动保障中心就业培训办公室;

横沥镇:南沙区横沥镇中环路54-2号三楼劳动保障中心1号室;

南沙街: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维稳中心一楼就业创业窗口;

珠江街:南沙区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珠江人家政务中心大厅109室;

龙穴街:南沙区龙穴街龙穴路1号之三劳动保障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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