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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区内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服务专业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全方位、深层次发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集聚性平台的功能优势,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和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有关工作要求,今年我区将秉持实事求是、严格筛选、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区内各青创基地运营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工作,认定和考核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二、基地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由政府投资、社会资源或利用各类投资在南沙区内兴办的,以港澳青年为重点服务对象的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

  (二)申请条件

  1.在南沙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状况良好,无税务、财务管理、劳动纠纷、安全生产等方面不良记录,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明确的服务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2.具有专设运营管理机构或部门,全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可提供商事登记、财税代办、知识产权、创业咨询、资源链接、政策解读等创业孵化服务。

  3.场地符合消防、环保、治安、卫生等方面要求,可自主支配的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入驻企业可使用的场地面积占比不少于50%;非自有物业的,应当具有不少于3年支配权。

  4.可提供场地简易装修及办公桌椅,具有公共接待区、会议室、专业设备区等公共服务设施。

  5.基地及入驻企业应签订相关承诺书。已认定的基地应每年提交运营情况报告供专项小组予以复核认定。对存在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的,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较大群体性事件、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小组有权取消基地认定资质。

  (三)申请材料(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

  1.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附件2)。

  3.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3)。

  4.按照《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基础指标审核标准表》(附件4)的基地认定基础审核指标提供各项符合条件的佐证材料。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企业公章扫描版)。

  三、基地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广州市南沙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支持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认定的15家基地(名单详见附件6)。

  (二)考核条件及结果

  按照《广州市南沙区青创基地考核标准表》(详见附件7)细项标准开展自评,并接受综合考评,对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青创基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贴,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不予以补贴。

  (三)考核材料(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

  1.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考核申请表(附件4)。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附件2)。

  3.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3)。

  4.按照《广州市南沙区青创基地考核标准表》(附件7)的基地考核的具体指标提供各项符合条件的参考佐证材料。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企业公章扫描版)。

  四、申请程序

  本次基地认定及考核工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并由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开展书面资料核查、现场复核等工作,并出具评估意见。

  (一)基地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及相关附件准备申报及考核材料,于3月20日前提交。

  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联系电话:020-34684062

  (二)资料审查

  组织评估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重点查验资料完整度及规范性等信息,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

  (三)实地考察

  组织评估小组开展实地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基地认定重点检查港澳项目入驻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孵化场地面积以及配套服务等内容;

  2.基地考核重点查验其基础运营、服务开展情况及服务成效;

  3.根据实地考察基地情况综合评估出具评估意见。

  (四)专项小组审核

  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整理基地申报认定情况及评估小组考察意见,提请广州市南沙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支持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专项小组审议基地认定和考核结果。

  (五)结果公示

  1.根据专项小组审议情况,对通过基地认定及考核通过的基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专项小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准备申报及考核材料,全面准确、如实详尽地反映单位情况,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认定及考核结果。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文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基地认定/考核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

  (二)第三方评审机构要指导申报单位做好资料准备和实地考察等工作,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请各基地确定一名考核工作联系人,负责全程跟进基地认定及考核工作,并按照附件8填写工作联系人回执。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

             3.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情况表

             4.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基础指标审核标准表

             5.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考核申请表

             6.2023年度和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名单

             7.广州市南沙区青创基地考核标准表

             8.各基地工作联系人回执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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