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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市实施办法

政策要点和咨询信息表

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3-10-24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政策名称

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穗财规字〔2019〕5号)

政策要点(以政策原文为准)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明确受补贴人才的范围。将享受补贴的人才目录与财政补贴审核、发放等内容一并制定,使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范围、可享受的财政补贴、申报程序和需提供的材料等一目了然,便于操作。

3.明确补贴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和补贴发放程序。将符合政策的人才和补贴申请一次过受理审核,简化程序,避免申请人跑两次,可更有效促进中央、省政策在广州市落地。

区咨询单位

(该政策由广州市直接兑现)

咨询方式

以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咨询方式为准: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

咨询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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