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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政策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
政策要点(以政策原文为准)
1.新设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国际及港澳台专业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2.服务业企业按年度收入情况给予其对我区经济贡献30%的奖励。
3.国际及港澳台专业服务专才,经评定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新设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
5.给予经评定的服务业行业协会、人才培训和实验基地每年最高50万元的补助。
6.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服务业类论坛、赛事等奖励。
区责任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咨询方式
020-39054160
受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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