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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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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3日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为防止疫情的传播扩散,保护广大儿童及家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1月31日起,南沙区各预防接种单位暂停了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服务。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满足群众疫苗接种需求,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要求,自3月2日起,我区各预防接种单位将视疫情逐步恢复预防接种服务。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避免人群聚集而增加传播传染病的风险,各预防接种门诊通过电话、微信、预防接种APP等预约方式开展服务,实行错时接种。
二、成功门诊预约的人员,应主动如实提供受种者(陪同人员)健康信息。
若受种者(陪同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告知门诊工作人员,并暂缓预约接种: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
2.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3.近14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4.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三、受种者(陪同人员)前往预防接种门诊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前,门诊安排专人进行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申报单。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请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疫情的,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接种时,每位儿童受种者仅限一名家长陪同,家长必须戴好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除预防接种需要,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进入接种门诊后,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与其他儿童或家长交谈,在接种完成并留观30分钟后立即离开接种门诊,减少停留时间。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日
备注:预约方式详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各接种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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