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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1031号的答复

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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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聚焦人口增长战略,助力南沙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031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沙落户政策降低门槛的落实情况

  一是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全面谋划“十四五”时期人口发展战略,加强规划引领,促进人口集聚。二是争取实施在南沙差别化的户籍政策。国家发改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鼓励有条件的I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目前南沙执行的是广州市统一的入户政策,现正在积极争取广州市支持南沙实施差异化人才户籍政策。根据工作部署,市层面将研究出台覆盖面更广、申请条件更便利的入户政策。三是为人才入户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6月29日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全市各区按照文件要求统一开展引进人才入户工作。南沙区自2020年1月起实行全流程网办,6月10日起签发入户批复实行电子证照,最快办结时限为13个工作日(全市服务承诺办结时限为25个工作日)。为全力做好我区的人才引进工作,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上级相关人才引进政策要求,全力做好人才迁入户口登记办理工作,为入户登记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实行“零跑动”网上办理。

  下一步,我区将高水平编制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入研究并继续向上争取实施差别化户籍政策。继续做好人才入户的服务工作,为人才入户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二、关于加大南沙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人才政策宣传。我区高度重视人才政策的宣传,今年以来围绕“南沙首提加快打造一流营智环境”、广州南沙出台“升级版”人才政策、南沙发放骨干人才奖励、广州南沙寻访揽才高校行、南沙发放稳岗资金配套补贴、“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等内容,在中央、省、市媒体及广州南沙发布、e南沙新闻网等平台推出了500余篇人才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综合服务。在广州南沙发布官方微信和e南沙新闻网分别开设“1+1+10+N”专栏,专题汇总和解读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N产业政策体系。同时,区相关部门也开设了投资南沙、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宣传页面,企业可通过上述网页查阅相关产业和人才政策。

  下一步,我区将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更多渠道,继续加大引才聚才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对南沙区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成就的报道,借力中央、省、市媒体平台讲好南沙故事,多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吸引更多人才集聚。发挥区属融媒体中心的资源优势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南沙推动大湾区建设和青年创新创新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关于完善服务城市的人才结构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对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持力度。2020年,我区对原《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降低政策门槛,扩大支持范围,提高政策的竞争力。二是做好人才服务保障。我区落实“广州人才绿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广州人才绿卡,在不改变原籍和身份的基础上享受包括购房、购车、申领驾驶证、子女入学等9项市民待遇,有效提升“柔性”人才生活工作便利度。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吸引更多人才入驻南沙,不断完善人才结构。

  四、关于推动高净值人才鼓励项目,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南沙新增172项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商事登记确认制、财政管理等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县级),营商环境在世行体系下模拟排名全球第24名,投资贸易便利化走在前列。二是加快打造一流营智环境。南沙在区域人才引聚力显著增强,高端人才引领支撑作用凸显。创新资源平台加快集聚,已集聚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等13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汇集企业、科研院所、国内高等院校、国际科技合作等创新平台300余个。国际化人才环境不断优化,先后推动设立粤港澳院士专家创新创业联盟,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公共研究中心,建立完善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南沙人才卡”服务保障等,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营智环境打造初具成效。三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针对人才扶持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促进各类人才集聚。其中,对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可在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骨干人才奖和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对注册在南沙的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及“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其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优化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完善政策体系,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和营智环境,推动高端优质产业资源集聚发展。

  专此答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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