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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区政协第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006号的回复意见

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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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南沙区学生托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3006号)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23),迅速遏制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整治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迅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南沙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由王勇副区长担任组长。同时,制定《南沙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方案》,为专项整治的统一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联合行动

  (一)区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和相关人员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整治;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牵头对由教育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无照无证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培训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进行落实。  

  (二)区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存在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和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协助做好形势研判分析、安全隐患线索收集通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维护良好行政执法环境和社会安全稳定。

  (三)区民政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牵头对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培训机构开展超业务范围活动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四)区人社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牵头对由人社部门审批的超范围经营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五)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工商登记事项和企业不依法公示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无证从事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六)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利用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分类登记造册,重点排查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确保底数精准、问题查明、建档完善,为分类处置奠定基础。

  三、 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通过整治,有效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市教育局的部署,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开展了两次统一整治行动,对照《广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着重对存在安全隐患、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培训与招生挂钩、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等八个方面进行整治。执法组暂未发现超纲教学,超前教学或应试导向等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机构未办理教育、食品、消防等方面的许可证,针对存在问题,我区已责令相关机构限期进行停业或整改。

  (二)引导有一定资质的机构走向规范,为健康向上的教育助力。

  1.为没有办学许可证而具有其它办学条件的机构提供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流程、条件等宣传材料,引导他们尽快成为合格的机构。

  2. 组织相关机构参加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两公约一承诺”签署会议,营造良好的社会效应。5月6日,我区优联教育中心、优课教育中心、江山教育培训中心、一韩教育培训中心、亚加达教育培训学校、英东教育培训中心、唐人街教育培训中心、百海、小博士、启明教育培训中心10所培训机构参加了签约,旭升学校和新徽学校10名教师代表参加活动并宣誓。

  四、 对托管机构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是大部分机构没有通过二次消防验收,因而没有取得消防合格证。我局将建议消防部门深入研究,面向校外培训机构出台简单可行的消防验收方案。 

  (二)在我区的校外培训机构中,有部分是托管机构或兼着托管的功能,我局将联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予以引导注册并加强规范指导;对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完全不符合申办条件的进行联合查处,确实维护和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依据《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托管机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上级指示精神,对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强化食品管理,保障餐饮安全。同时,我局将建议市级层面尽快出台有关托管机构的管理办法。

  五、下一步工作

  (一)根据市教育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加大工作力度,配齐配强专项治理工作队伍,不定期开展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治行动,边查处边整改。

  (二)疏堵结合,做好指引,提高服务意识。一是联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予以引导注册;对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勒令限期停业整改;对完全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将取缔关闭。二是针对当前大量集中补办办学许可证的特殊需要,做好工作指引,安排专项人员处理办证申请,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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