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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区政协第三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022号的回复

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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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配、倪俊、伍金月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南沙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实行“家委主导、学校配合、政府支持”管理模式,解决我区小学生托管难题》的提案收悉。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是关系广大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经与区财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商议,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 “政府补贴+免费托管”模式基本无法实施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教基教一〔2018〕17号)的精神起草了《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全面实施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工作方案》,现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我区将在充分征求各职能部门及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提案中提出的“财政补贴偏低、教师负担增加、校内托管需求不一、校外托管隐患多、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规定》落实财政补贴经费;按照省市新的指导精神建立财政补助,学校、家长共同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鼓励学校引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惠民收费的阅读、科技、体艺等个性化发展服务;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获取相应的劳务报酬,所获劳务费用在学校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核增,单列管理等。通过多种途径,最大程度解决目前课后托管工作存在的困难。

  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家委主导、学校配合、政府支持”的模式解决学生托管问题,符合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我局将依照此精神鼓励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第三方社会机构、家委”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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