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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横沥镇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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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条件
上八顷排涝站升级改造工程等八宗排涝站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9〕126号、穗南发改项目〔20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征集项目概况
2.1.1征集项目名称:上八顷排涝站升级改造工程等八宗排涝站建设工程监理
2.1.2项目代码:2018-440115-76-01-843264
2.1.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4项目建设规模:包括6宗排涝站工程的建设,其中,重建六队2号站,福耕旧站、北围站、黄七顷站等4宗排涝站;升级改造北围新站、上八顷站等2宗排涝站。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
2.2征集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征集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项目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项目相关协调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限价:人民币33.495694万元
注:应征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3.1应征人参加应征的意思表达清楚,应征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应征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应征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电子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应征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征集资质要求。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应征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用单位(执业单位)与应征单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应征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应征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征集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5 关于联合体应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3.6应征人已出具按征集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应征人声明》。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征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富怡商业城1号楼四楼B07招标部)购买征集文件,征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份,代理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售后不退。
4.2 购买征集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
4.3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征登记及购买征集文件的应征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征。
4.4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五、递交应征文件、应征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应征文件时间:2024年8月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地点: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应征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5时00分
5.3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5时00分,地点: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征文件,征集人或征集代理将予以拒收。
5.5应征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应征人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应征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征集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8时00分。
6.2本公告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ns.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ns.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0-84961542
征集代理机构: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富怡商业城1号楼四楼B07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346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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