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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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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发改投批〔2022〕17号
区水务局:
《区水务局关于申请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工程项目建议书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建构筑物面积15635.42平方米。按污水量3万m3/d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CASS池、污泥浓缩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等),以及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为优化近远期的衔接和节约建设成本,按污水量5万m3/d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部分土建工程(污水提升泵站、综合楼、污泥干化间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230.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26.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76.2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250.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32.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5.5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财政资金及引进社会资本解决,具体以管委会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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