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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7-04-19 来源: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穗编字E05182号)和南沙区编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南区编〔20051号),设立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全区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事业建设规划。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

  (二)负责对全区宣传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研究及有关社会团体的业务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协助区委做好同级和下一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I--t结推广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经验。

  (四)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掌握重大的社情动态和干部群众

的思想动态,做好正面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治理工作。

  (五)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文明社区、文明居委活动,保证中央、省、市、区委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指导和协调全区对海外、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的港澳新闻机构和记者的采访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宣传报道、对外新闻发布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全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的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七)制订全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规划,对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八)宏观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广州市南沙报社、区文化广电局、区文联的业务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九)组织和协调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务评定和培训工作。

  (十)协助区委武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协调全

区国防教育工作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承办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南沙区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协助部领导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协调部内各科室的工作;负责部机关内部的文秘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部财务工作,统筹、安排、使用部业务经费;参与管理、监督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的实施;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和培训;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负责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J总体规划的制订、协调;负责宣传思想信息综合工作;组织、协调党的方针、政策、中心任务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及各项相关重大活动的社会宣传;组织、策划、部署基层思想教育工作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全民国防教育;指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军校的建设;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群众文化建设和文化市场、文化宣传阵地及文化产业的建设和管理;结合重大节庆日和按照上级部署,组织、策划全区性、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或部署、指导区各单位开展各项庆祝纪念活动。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部署;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策划、组织、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重太活动;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考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文明社区、文明居委会的创建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新闻理论科(挂中共南沙区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的业务工作;协助区委做好区委和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组织、管理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政策性和宏观性,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策划、组织全区理论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理论研讨会;负责组织理论干部和两级中心组学习秘书的培训工作;负责起草领导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

  引导全区新闻舆论导向,负责新闻采访、报道、控制、管理工作;协调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对我区舆论宣传的导向工作;

 

    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的采访安排和接待工作;指导全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新闻网站和网上新闻的监控、管理以及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治理工作;负责对广州南沙新闻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受区对外宣传小组委托,负责全区对外宣传的策划和实施工作;协调、组织全区的对外新闻宣传、对外新闻发布;指导、协调涉外单位做好外宣工作;协调区外宣品的制作及区重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活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委宣传部行政编制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中1名兼任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副主任(科长)2名。

 

四、其他事项

    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工作。

 

五、联系方式

 

王剑刚  新闻理论科副科长、办公室负责人       84985357

黄雪琼  新闻中心科员                                       8498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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