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四)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五)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指导开展妇女工作;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妇联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妇联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席或副主席1名。
四、领导名单
赫义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妇联主席)
徐冬花(区妇联副主席)
五、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39910697
电子邮箱:nshqf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