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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发布时间:2007-04-25 来源:

一、机构职能

(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四)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五)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指导开展妇女工作;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妇联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妇联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席或副主席1名。

 

四、领导名单

赫义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妇联主席)

徐冬花(区妇联副主席)

 

五、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39910697

电子邮箱:nshqf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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