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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南沙区港湾街蒲州大道东侧地块(DN05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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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说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拟对南沙区港湾街DN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南沙区港湾街蒲州大道东侧地块(DN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一、申请单位名称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用地位置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南沙区港湾街DN0503规划管理单元内,东临大角山、西临蒲州大道,用地总面积为3.42公顷。三、调整内容    地块一DN0503041由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容积率从2.0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至90m,建筑密度调整为28%,配建中心警务室1处。

地块二DN0503056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设施用地(R2/B1),容积率从2.5调整为2.35,建筑密度调整为4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480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59310平方米。两个地块其它控制指标不变。调整后,规划管理单元内总建筑面积及住宅建筑面积不变。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邮政编码:511455。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址查询,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反馈意见邮箱:nsqgxb@163.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蒲州大道东侧地块(DN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字样。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南沙区港湾街蒲州大道东侧地块(DN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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