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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南沙区榄核镇星海路南侧片区(DL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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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拟对南沙区榄核镇规划管理单元DL0501进行调整,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现就《南沙区榄核镇星海路南侧片区(DL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

  用地位置: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南沙区榄核镇,东至东丫涌,南至湴湄中涌,西至星安街,北至星海路,总用地面积34.7公顷。

  调整内容

  1、将调整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H14)及部分农林用地(E2)调整为图书展览设施用地(A21,1.1公顷)及旅馆用地(B14,0.5公顷)。

  2、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村庄建设用地(H14)调整为农林用地(E2)。

  3、图书展览设施用地(A21)容积率≤1.6,建筑限高36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4、旅馆用地(B14)容积率≤2.0,建筑限高60米。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邮政编码:511455。(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址查询,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3)反馈意见邮箱:GZNSGH@126.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南沙区榄核镇星海路南侧片区(DL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字样。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试行办法》,公示结束后5天内均可提出意见。信函反馈意见邮戳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s.gov.cn/)。
(正式稿)南沙区榄核镇星海路南侧片区(DL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图483825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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