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字号:大中小】-
公示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拟对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北侧地块(DL0201规划管理单元)进行调整,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北侧地块(DL02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公示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南至蔡新路,北至瑞海路,西至禾花街,东至沙湾涌,调整范围用地面积22.88公顷。
二、调整内容
1、微调DL0201094地块北侧规划路的线位,道路宽度保持不变。落实现状支路(滘新路),道路宽度12米。
2、商业用地(DL0201097)与二类居住用地(DL0201094)整合,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优化后的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DL0201094)容积率由2.4调整为3.2,规划管理单元内总计容建筑面积减少,建筑限高由 60m调整为100m。
4、根据区政府批复的《广州南沙新区水系总体规划及骨干河湖管理控制线规划》(2017-2035年)优化河涌水域及公园绿地空间。
附注: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邮政编码:511455。(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址查询,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反馈意见邮箱:GZNSGH@126.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北侧地块(DL02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字样。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s.gov.cn/)。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