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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南沙区横沥镇广澳高速西侧地块(DH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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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拟对南沙区横沥镇DH0102规划管理单元进行调整,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南沙区横沥镇广澳高速西侧地块(DH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9日 

  一、申请单位名称

  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二、用地位置本次调整范围位于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西侧的DH0102管理单元内,东至广澳高速,西至庙贝场路,南至江灵南路,北至省道S111。调整范围用地面积43.91公顷。

  三、调整内容1.用地调整

  将广澳高速灵山互通立交扩建范围涉及的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水域(E1)、农林用地(E2)调整为道路用地(S1)。2.规划指标调整将1-1、1-2两块居住用地合并,用地面积由7.7公顷调整为4.3公顷,容积率由3.0调整为3.85,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5%,绿地率由35%调整为28%,总建筑面积减少6.63万平方米。

  3.道路系统规划调整

  取消1-1、1-2两地块间15米规划支路,规划纵二路道路宽度由20米增加至30米。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调整

  (1)将原1-1地块中的社会停车场调整至1-3防护绿地;(2)将原1-1地块中的公交首末站调整至西侧1-4商业用地;(3)将“星光老年之家”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合并为颐康服务站,配置面积500平方米。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邮政编码:511455。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址查询,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反馈意见邮箱:GZNSGH@126.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南沙区横沥镇广澳高速西侧地块(DH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字样。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14日。

  4.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s.gov.cn/)。

(修改时间)南沙区横沥镇广澳高速西侧地块(DH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39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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