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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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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18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民生配套基础设施保障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民生配套基础设施保障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配套基础设施保障项目将围绕市政交通、公用设施和公园绿地等类项目,开展重点区域民生配套基础设施保障项目用地工作,推进包含新广二路西侧市政道路、黄山鲁登山路、大角山隧道地面段、巨湾东侧道路、八沙公园、太石村垃圾处理站等重要民生项目落地实施,以更好的支撑南沙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打造优质生活圈。项目均属于近期急需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项目,符合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的条件,可使用2.6041公顷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项目用地规模需求。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东涌镇太石村、万洲村,榄核镇八沙村,南沙街道鹿颈管理区、南横管理区、红岭社区,横沥镇东方红村,珠江街道前锋社区,面积为2.6041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调整后,东涌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535公顷,榄核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627公顷,横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049公顷,南沙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4392公顷,珠江街道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8438公顷,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6041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东涌镇、榄核镇、南沙街道、横沥镇、珠江街道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东涌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535公顷,榄核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627公顷,横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049公顷,南沙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4392公顷,珠江街道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8438公顷,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6041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东涌镇、榄核镇、南沙街道、横沥镇、珠江街道及其下辖太石村、万洲村、八沙村、鹿颈管理区、南横管理区、红岭社区、东方红村、前锋社区张贴公告。
附件:1.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1.南沙区东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2.南沙区横沥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3.南沙区榄核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4.南沙区南沙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5.南沙区珠江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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