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0月8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审批表(南沙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新增预支建设用地规模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2)。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南沙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新增预支建设用地规模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本次调整包含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平台、公服设施三大类型共47个项目,涉及南沙区全域,全部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外,是为积极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加快推动重大产业平台建设,有利于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可以使用预留规模予以落实。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全域,面积为512.6295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大岗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9865公顷、东涌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7.5833公顷、横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2429公顷、黄阁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3.9706公顷、榄核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5570公顷、龙穴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7.3454公顷、南沙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3.6543公顷、万顷沙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42.0033公顷、珠江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56.2863公顷,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12.6295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12.6295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大岗镇及其下辖南顺二村、新联一村、新围村、庙青村、庙贝村,东涌镇及其下辖官坦村、东心村、鱼窝头村、石排村、庆盛村、大稳村、天益村、东涌村、太石村、西樵村、细沥村,横沥镇及其下辖新兴村、新村村、庙南村、庙贝农场,黄阁镇及其下辖小虎村、新海村、留东村、坦尾村、莲溪村、东风农场、黄阁社区居委会,榄核镇及其下辖墩塘村、新涌村、坳尾村、下坭村、上坭村、万安村,龙穴街道及其下辖龙穴岛,南沙街及其下辖塘坑管理区、深湾管理区、东井管理区、芦湾管理区、九王庙管理区、广隆管理区、大冲管理区、南北台居委会、红岭居委会,万顷沙镇及其下辖围垦公司、红江村、红洋村、新安村、福安村、沙尾二村、沙尾一村,珠江街及其下辖同安泰居委会、平安居委会、福生居委会、前锋居委会、西新居委会、义隆居委会张贴公告。
特此说明。
附件:1.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南沙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10月9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