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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凤亭大道工程、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成果的批后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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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16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凤亭大道工程、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21)。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凤亭大道工程、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凤亭大道工程、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作为贯穿南沙区黄阁镇中心区域路网的重要城市主干道及庆盛片区连接广州城区和南沙中心区的重要通道,快速化提升后,将大大改善南沙城区交通面貌,促进城区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南沙形成经济繁荣的良好城区格局和空间发展状态,对推动南沙区经济发展、增强南沙综合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两个项目均属于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符合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的条件,故使用11.6946公顷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项目用地规模需求。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东涌镇大稳村、东涌村、官坦村、庆盛村、石基村、石排村、太石村、西樵村,黄阁镇大井村、东里村、黄阁社区、莲溪村、留东村、南涌口村、坦尾村、亭角村,榄核镇上坭村,面积为11.6946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东涌镇、黄阁镇、榄核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东涌镇、黄阁镇、榄核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6946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东涌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大稳村、东涌村、官坦村、庆盛村、石基村、石排村、太石村、西樵村,黄阁镇人民政府其下辖大井村、东里村、黄阁社区、莲溪村、留东村、南涌口村、坦尾村、亭角村,榄核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上坭村张贴公告。

  附件:1. 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1. 南沙区东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2-2. 南沙区黄阁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2-3. 南沙区榄核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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