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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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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广州市南沙区东瓜宇村(DN0104、DN0105控规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调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 30 天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9日 至 2023年7月18日
一、用地位置
本次局部调整地块位于进港大道与珠电路、进港大道以北地区,涉及DN0104、DN0105规划管理单元,用地范围约22.36公顷。
二、局部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
历史文化用地(A7)依照原址保护要求进行修正;根据用地开发建设实际对局部地块规划用地边界进行修正;对幼儿园用地(R22)进行调整,用地面积由4680㎡提高至5000㎡;根据现状山体对白藤滘规划支路线位进行修正。
2、开发强度:
局部调整后规划规划单元总建设量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量不减少。
①居住及商住用地建筑面积减少1.0131万㎡。其中:DN0104034地块减少 0.2717万㎡;DN0104029地块划分为DN0104029、DN0104029A(暂编号)两个地块,增加4.1637万㎡;DN0105038地块减少0.2352万㎡;DN0105039地块减少 5.9708万㎡;DN0105040地块增加1.3009万㎡。
②独立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增加0.5220万㎡。其中:DN0105009地块(幼儿园)增加0.0900万㎡;DN0105015A地块(学校)增加0.4320万㎡。
3、建筑限高:
DN0104029地块划分为DN0104029、DN0104029A(暂编号)两个地块,其中,DN0104029A(暂编号)地块限高由120m提高至150m;DN0104029地块限高120m不变。
4、规划指标:
控规局部调整前后规划指标对比表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管理处),邮政编码:511455。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反馈意见邮箱:nsqgxb@163.com 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DN0104、DN0105局部调整字样。
3.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或下载填写《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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